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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成都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xsls.com/ 时间:2016-08-19 15:08:11
犯罪嫌疑人 看守所里写下悔过书
针对公诉机关的公诉内容,在昨日的法庭辩护中,被告顾某某的辩护人辩称,顾某某确实参加过4月20日在本市凤凰城会所召开会议,而根据相关的证人证言,提出堵路的不是顾某某而是另外一名姓刘的人,顾某某并没有煽动业主堵北京路,要给政府增加压力的不是被告顾某某。事件发生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应当属于投案自首,在取保候审的期间一直遵纪守法,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被告有9种慢性病在身,在参加4月20日的会议时,确实语言过激,但只是在10多个人的范围内宣传,之后,就没有再与业主联系过,也没有参加到4月22日发生的堵路事件中。”被告人何某的辩护人说,堵路事件属于自发的突发事件,被告人何某也没有能力控制。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而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辩护人辩解,刘某只是在堵北辰大道时,表现得比较积极,喊过口号。其并不是整个事件的组织者,而且在堵北辰大道时,其造成的后果相对堵北路路来说只是微乎其微。在堵路时,被告还主动拉开围警车的业主,防止事态升级。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
“被告人李某某有病在身,容易冲动,行为不同正常人,在堵路事件中不是主要分子。”李某某的辩护人称,“被告受集体情绪的感染,头脑发热,一时冲动才犯下这样的错误。被告人孙某某的辩护人称。“本案事出有因,而且被告人严某某也不是主犯,希望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人严某某的辩护人表示。
“我承认自己的罪行,我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从来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希望法庭给我一次从新开始的机会。”这是犯罪嫌疑人严某某在看守所里所写下的悔过书。在昨日法庭的最后陈述中,六名被告人均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认罪伏法。同时,其中五名犯罪嫌疑人均将自己所写的悔过书的内容作为法庭的最后陈述内容,而此时,他们的眼角也流出了后悔的泪水。
盘龙区人民法院经过昨日的庭审后合议庭认为,六被告在公安机关尚未调查清楚事实之前,被告人能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的行为,有从轻处罚的条件,本案盘龙区人民法院将延期宣判判决结果。
新闻回放:反对修匝道 数百人“断交”4小时
今年2月下旬,小庄立交桥配套匝道改造工程一事公布后。3月13日,盘龙区政府金辰办事处向北辰小区所属的昆明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相关“任务书”,正式提到要把盘龙区的11条道路改为公用,其中就包括北辰小区内的北辰南路西段。
因反对修建北辰片区昆曲高速公路上下匝道,4月9日,北辰小区、江东丽景园小区近200名业主佩戴统一标志,打标语到市政府上访,反对小区道路“私改公”。
4月15日,北辰片区两个小区业主代表15人来到盘龙区建设局,昆明市相关部门领导要求上访业主代表按《信访条例》规定5人接谈,上访代表不同意,提出到北辰片区见面,并提前3天书面通知的要求。此后,小区代表未与市、区相关部门正常对接、对话,自行离去。很快,部分业主在各自居住的楼房外墙面悬挂布标,反对修匝道。
4月18日,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通知,于4月22日14时,在车行天下汽车服务广场会议室与上访业主代表见面,进行沟通对话。
4月21日,两小区部分业主邀约金实小区部分业主近300余人到市体育馆市长接待日现场,并打出7条布标抗议修建北辰匝道。市委、市政府、区政府领导现场做上访人员工作,但上访人员坚持不对话。
4月22日14时40分,在极少数人的煽动下,数百名北市区北辰小区、江东丽景园、金实小区的业主手持标语、高呼口号将市区交通干道——北辰大道堵断,进而又将北京路延长线与北辰大道交叉路口4个方向的交通堵断近4个小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秩序。
在现场人员及公安民警极力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疏散围堵人员,于19时恢复了北京路延长线和北辰大道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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