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张彬 律师个人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成都刑事律师 > 少年无证驾车致人死亡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获刑

联系我们

  • 姓名:张彬
  • 手机:18980003656
  • 邮箱:3144301388@qq.com
  • 证号:15101200010606831
  • 律所: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4栋15楼

少年无证驾车致人死亡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获刑

文章来源:成都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xsls.com/   时间:2015-12-31 11:12:35

分享到:0

本报讯 一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出车祸,导致坐在车后的同事死亡,该少年害怕承担责任于是逃离无锡,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近日,无锡滨湖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小宇有期徒刑10个月。

  2004年7月6日中午,无锡警方接到报案称,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赶赴现场时,摩托车乘客被120送医院救治,摩托车驾驶员小宇在现场投案。乘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小宇如实交代了事实,自己尚未成年,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未领取行驶证的二轮摩托车,载乘其同事路经该路口时,由于疏于观察,采取措施不当,其所驾车辆撞击道路右侧花坛后倒地,致同事跌地受伤。后同事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小宇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死者家属一直找小宇讨要说法,由于害怕,小宇就没跟警方说明情况擅自离开无锡,藏匿起来。

  警方遂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将小宇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09年10月29日,上海警方根据线索抓获逃犯小宇。法院审理认为,小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鉴于小宇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所用为化名)

法律咨询热线:
18980003656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